日前,柞水县对6起干部作风纪律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通过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促进干部作风不断转变,纪律观念不断增强。
这6期典型案件分别是:一是下梁镇供电所杨某违规收费案件。杨某在下梁新城区路灯电表接火工作中,未请示所长同意,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规超收接火 费6900元,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超收资金6900元收缴县财政。二是盘龙管委会干部戴某违反工作纪律案件。戴某于2014年2月8日17时 40分左右离岗,早退20分钟,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三是县教育局干部王某违反工作纪律案件。王某于2014年2月18日9时37分上班期间外出吃 早餐,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四是红岩寺镇卫生院朱某违反工作纪律案件。朱某于2014年2月8日13时41分(县卫生局规定基层卫生院上班时间为上 午9时至下午4时)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用办公电脑观看电视剧,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五是县教育局干部张某违反工作纪律案件。张某于2014年2月8日 上午10时许在单位电脑浏览淘宝网天猫汽车网页,被县监察局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六是县电视台记者姜某失职渎职案件。姜某在参与县委作风纪律明察暗访工作 中,对录制的影像资料未认真核对并妥善保管,导致所录制的影像资料与事实不符,被县纪委给予警告处分。
对于这些案件,该县纪委监察局在严肃处理的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教育防范,确保本单位干部作风纪律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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