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59岁的李若虹,于1990年代从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来到广东发展银行,十年间,历任行长助理、副行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行长、董事长(正厅级)、党组书记、党委书记,同时还兼任战略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等职务。
2009年6月19日,分管资产管理部的副行长王新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抓,当日李若虹便以健康原因和配合上级要求调动为由辞去广发行董事长职务。同年8月,李若虹被任命为广东省金融办副主任(正厅级)。不过,据记者了解,至案发时,李若虹已退休约两年。
据生效判决书显示,2005年,在广发银行重组过程中,王新在处置银行580亿元不良资产时,收受“中间人”侯明贿赂80万港元。其后,王新因受贿罪被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刑4年;而侯明在资产弊案中还同时与广发银行多位高管保持密切关系。其后因涉嫌职务犯罪,在广州市中院受审。
据南粤清风网通报,李若虹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省纪委通报称,李若虹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受贿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若虹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
另外,李若虹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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