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白培中家被抢劫案一审判决。法院确定的抢劫财物金额为1078万元人民币,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
对于白培中的巨额财产问题,山西省官方称,被抢财物中,除白培中本人及家属合法收入及其妻子两次开颅手术期间亲友援赠款项外,有84万余元财物涉及违纪。其中,白培中在担任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期间,接受公务活动中馈赠贵重物品价值14.79万元,未按规定上交组织;白培中妻子收受其属下礼金共计70万元。
为此,“经山西省纪委研究并报请批准,决定给予白培中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上述知情者称,时任职务为山西省委副书记的金道铭,主导了对白培中事件的处理,同时,“也是金道铭把这个案件压下去的”。
另有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对白培中如此轻忽的处置,激怒了不少干部群众,在中央第六巡视组到山西之后,山西省委、省政府的一群老干部,还对此合力举报。
知情者亦称,除白培中案之外,在对时任临汾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沈庆华,以及山西金业煤焦集团董事长张新明等事件的处理中,都有金道铭的痕迹。
此外,金道铭还涉嫌包养多位情妇,其中也包括他到山西就任时即带来的一位大连女子。上述知情者介绍,金道铭的情妇在山西从事房地产开发,“常有企业主动与他的情妇合作,并借其开发资金。项目建成之后,这些企业又回购项目。”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0375888.cn/news/guonei/2014-12-22/240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