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关于王元松立案难问题的回应。
2月28日,针对新闻记者段宏庆在网上反映贵州王元松立案难问题,最高法通过官方微信回应称,最高法监察局正就立案过程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处理。此外,最高法已于2月25日立案受理了王元松不服贵州高院作出的国家赔偿一案。
1月16日,新闻记者段宏庆在网上发表一篇文章,讲述了他陪着王元松及其律师到最高法申请立案的碰壁过程。
段宏庆在文章中称,1月15日,他们先是到位于东交民巷的最高法,却被法院门口工作人员告知,办理立案业务要到位于北京南四环红寺村附近的最高法申诉立案大厅。等他们赶到申诉立案大厅,排队见到法官时,又被告知要返回最高法本部办理该业务。他们折回最高法,却被卡在法院门口,值班武警既不愿提供法官联系方式,也不愿帮助联系。最后,段宏庆在北大法学院一教授帮助下,联系到一法官,王元松在法院传达室才见到法官,并将上诉材料递交上去。不过,该文发出后不久,即被删除。
王元松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由于贵州高院送达文书比较晚,加上临近春节,车票较贵又难买,他家经济条件也比较困难,便采用特快专递提交申请材料。但材料被快递公司退回,快递公司答复称:最高法不收特快专递,必须本人去当面递交。他不得已才到北京。“来回奔波一整天才将材料递交上去。”
澎湃新闻注意到,段宏庆发文几天后,最高法院长周强便来到最高法诉讼服务大厅。据《人民法院报》报道,周强在办公现场强调,要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最高法分区办公,客观上给群众立案、信访带来不便,要加强协调、完善机制,法官要多做工作,要主动服务,扑下身子做好群众工作,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决不允许对当事人诉求相互推诿,决不允许让群众为立案信访来回奔波。
据了解,王元松是贵州六盘水市人。2004年,该市青年左青在一场施工纠纷中死亡,工头王元松被指为凶手,随后警方将其刑拘。2005年4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王元松无期徒刑。2014年10月,该案重审,六盘水市检察院撤诉,王元松被释放。
2014年12月,含冤入狱十年的王元松在获释后,向贵州高院申请300万元国家赔偿。2015年1月28日,贵州高院送达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向王元松支付3729天的人身自由赔偿金,支付占人身自由赔偿金20%的精神损失费,并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驳回其他赔偿申请。王元松不服,遂向最高法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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