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国内 > 正文

五指山市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春梅被处分

文章来源: 作者:
字体:
发布时间:2015-06-06 08:59:30

  日前,五指山市监察局对市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春梅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王春梅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服务对象好处费,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经五指山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春梅记过处分。(五指山市纪委)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0375888.cn/news/guonei/2015-06-06/266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