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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交通运输局交通管理总站交管员吴毓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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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06 08:59:35

  日前,东方市交通运输局交通管理总站交管员吴毓辉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吴毓辉非法占用新龙镇新村65.87亩林业用地,且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建高位虾塘,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和林业种植生长条件严重毁坏。2014年11月19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吴毓辉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东方市纪委给予吴毓辉开除党籍处分;市交通运输局给予吴毓辉开除处分。(东方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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