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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县大安镇只纳村党支部副书记洪清违纪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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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06 08:59:39

  日前,乐东县纪委对大安镇只纳村党支部副书记洪清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在2010年乐东县政府进行茅草房改造工程中,洪清利用职务之便,向两农户索取茅草房改造补助费共计900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洪清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乐东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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