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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县南茂中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何坊成等2人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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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13 16:49:47

  日前,保亭县纪委对保亭县南茂中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何坊成、党支部副书记冯昭春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何坊成、冯昭春在县计生局调查南茂中学有关人员违纪问题时,帮助违纪人员制作假材料。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保亭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何坊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冯昭春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保亭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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