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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南坤镇石雷村原党支部书记欧金波等2人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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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03 16:37:36

  日前,屯昌县纪委对南坤镇石雷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欧金波,现任村党支部支委、村委会副主任钟藻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欧金波、钟藻雄在担任南坤镇石雷村“两委”干部期间,在实施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过程中,将石雷村委会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资金非法占为己有;钟藻雄在村级事务管理过程中,违规分配石雷村委会文明生态村建设水泥,致使60吨水泥用于非文明生态村建设。二人行为已构成违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屯昌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欧金波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钟藻雄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屯昌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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