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陵水县纪委对陵水县英州镇母爸村党总支部书记胡发言,副书记胡华、黄彬彬,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胡才广,妇女主任符爱权,支部委员胡发飞、陈明才、黄振友,村委会委员胡兴旺9人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在2013年度扶贫物资发放过程中,英州镇母爸村党总支部书记胡发言等9名村“两委”干部多占化肥、猪苗、黑鸡苗等扶贫物资价值人民币共计48690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陵水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胡发言、胡华、胡才广三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黄彬彬、符爱权、胡发飞、胡兴旺、黄振友、陈明才六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有多占扶贫物资均已按原价退回。(陵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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