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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财政局新兴镇财政所干部梁安忠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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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29 09:39:23

  日前,屯昌县纪委对该县财政局新兴镇财政所干部梁安忠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梁安忠利用负责管理新兴镇地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减收补助资金的便利,收取他人好处费;在指导新兴镇农场财务工作期间,违规领取误工补助费。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屯昌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梁安忠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级处分。(屯昌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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