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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军:领导干部带头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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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8-04 10:42:11

    省委、省政府8月3日起在南京召开领导干部学习会,围绕我省一系列重大部署,特别是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部署和谋划“十三五”发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大战略思想,就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推动思想认识的再深化再提升,以更好地指导工作实践。

  省委书记罗志军在学习会开始时作讲话。他强调,领导干部要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政治自觉,系统深入地学习领会总书记法治思想并用以武装头脑,在法治化的制度安排下用好权、履好职、有作为,正确认识和把握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关系并推动两者相辅相成,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努力建设法治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学勇,省政协主席张连珍出席,省委副书记石泰峰主持。

  罗志军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江苏积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建设在江苏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必须看到,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努力建设法治江苏,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付出不懈努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至关重要”。在今年初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总书记又以此为主题,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展开。总书记的重大论断,点准了关键,抓住了要害。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

  罗志军强调,领导干部要增强思想自觉,系统深入地学习领会总书记法治思想并用以武装头脑。总书记的法治思想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实践论和方法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发展,是指导我们推进法治建设的强大武器。总书记的法治思想内涵极为丰富、博大精深,在学习领会中,我们要把握鲜明的政治原则,把握整体的脉络体系,把握新的重大论断,持久学、深入学、全面学,更好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运用好总书记教给我们的法治思想武器,把我们的法治环境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突出以法治建设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社会环境,促进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罗志军指出,领导干部要增强行动自觉,在法治化的制度安排下用好权、履好职、有作为,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日常的行为方式,让党纪国法成为做事情干事业的基本遵循,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坚持把法治作为调节利益关系、促进长治久安的利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促创新,坚持改革进程与法治进程的同步互动,真正用法治来支持各方面大胆改革,用好的法治环境来保障创新成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权力运行、约束用权行为,把握好“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要求,把握好“权力姓公不姓私”的基本属性,习惯于在法治的“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法律的“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进一步强化法治在维护群众权益、调处利益关系中的权威地位,强化法治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中的保障作用,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罗志军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自觉,正确认识和把握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关系,不仅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而且要以严的标准遵守党规党纪,毫不含糊地讲忠诚、懂规矩、守纪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并推动两者相辅相成。要把握“党纪严于国法”的基本逻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把纪律和规矩管到位、严到份。要牢固确立不越纪律红线、不碰法律底线的“双线意识”,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引领社会风尚、培育法治文化,带动全社会形成法律至上、依法办事的善治良序。要坚持政治生态和法治生态“两个生态”一起建设,从我做起,守规遵纪,兴利除弊,刮骨疗毒,一级带一级、层层做示范,不断积聚新风正气的正能量。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让法治融入精神、血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落实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注重领导干部人格修养,铸造人格力量,努力创造有利于良好政治生态和法治生态形成的人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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