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20时许,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发生一起罪犯脱逃案件,对提供线索或直接抓获罪犯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人民币伍万元奖励。
鹰城网了解到,9日下午,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发布协查通报,以下是通报全文:
黑公刑通[2015]1号各市、行署、系统公安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公安局:
2015年8月8日20时许,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发生一起罪犯脱逃案件。
张云明,男,1995年6月1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安邦乡公立村。2012年3月20日因抢劫罪被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2012年7月18日投入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体貌特征:身高1.75米,体重65公斤,长形脸,口吃,东北口音,体型中等。脱逃时穿深色短裤,脚穿白色袜子,深色运动鞋。该犯脱逃时腿部受伤。
身份证号码:230502199506110316。各地公安机关接此通缉令后,立即部署查缉工作,发现罪犯即予拘留,并报黑龙江省公安厅厅刑侦总队。对提供线索或直接抓获罪犯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人民币伍万元奖励。
联系人:隋晓峰;张长波。
联系电话:13394505100;0451-82696347。
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
2015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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