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有网友发帖称,四川宜宾市翠屏区宋家乡一名16岁留守少女意外怀孕,疑遭其堂伯强奸。受害人及其父亲向南都记者证实此事,并称虽然与堂伯签署了补偿协议。
回老家看望母亲时,妈妈告诉我说:“有个小女娃儿被她的伯伯强奸了,她的伯伯这几年来一直在欺负这个小女娃儿,现在还怀孕五个月了,又被她伯伯的家人强行带到广州去把娃儿打掉了”。妈妈红着眼睛问我:“娃儿打掉了是不是就查不到凶手了”,我问她有没有报案,妈妈说没有,因为派出所说“娃儿都打掉了,查不到,麻烦的很,就不给立案”。
我想不通为什么不能立案,为什么一年多了那个小女孩都没有说,为什么怀孕五个月了都没人看出来(学校的老师,孩子的妈妈都没有察觉吗? 妈妈说:“他们都是憨包(智力障碍的人),妈妈、小女娃儿都是憨包(小女孩还有一个弟弟也是傻的,有一个一岁多的妹妹),爸爸是老实巴交的农民,现在事情闹大了,全村的人都晓得了,所以她才晓得了,好可怜哦!” 这样的弱势群体本应得到社会和邻居的关爱,为什么还要这样欺负她们,我的心里实在是堵的慌,我不能坐视不理啊!我要对的起良心啊! 所以我想去了解一下真实情况。 在宜宾市妇联的帮助下,现在已经立案。
受害人说2012年12月,嫌疑人第一次强奸了她,当时受害人只有13岁,(因为当时她妈妈生妹妹,所以把她托付在伯伯(嫌疑人)家里照顾了一个多月,就是在这期间嫌疑人强奸了她),后来伯伯就经常撬开她的门来欺负她(受害人的爸爸不在家,在外打工,妈妈又是智障) 走访邻居时了解到,是邻居发现这个孩子肚子不对劲,所以才给孩子的爸爸打电话的,爸爸回来后女儿什么都给爸爸说了。 伯伯欺负她们老实,就说私了,给她拿钱,找来的在场人一个是嫌疑人的亲妹妹,一个是嫌疑人的妻子,一个是嫌疑人的姐夫,一个是嫌疑人的堂哥,第二天就带到广州把孩子拿掉了(就是名片上那个私立医院)。 受害人的舅舅第三天知道了这件事,去报警,但被拒绝了三次,好心人帮忙找到宜宾市妇联,在妇联的帮助下立案了。 邻居们说:“嫌疑犯嚣张的很,说是有关系,判不了几年。嫌疑犯的妻子在村里到处散播谣言,说受害人勾引他老公。”在派出所里,当着民警的面嫌疑人还对受害人说:“你跟我等到,收拾你”。 受害人家里太穷了,家里连一个说话利索的人都没有,有正义感的我们都不能袖手旁观。 嫌疑人今年48岁,要是法院真的只判3、5年,受害人家又有遭不完的罪啊! 帮帮她们吧!帮帮她们吧!
以下为南都记者报道:
8月6日,有网友发帖称,四川宜宾市翠屏区宋家乡一名16岁留守少女意外怀孕,疑遭其堂伯强奸。受害人及其父亲向南都记者证实此事,并称虽然与堂伯签署了补偿协议,他们还是报了案。宋家乡派出所方面告诉南都记者,已接到报案,正在调查,不便透露详情。
9日上午,南都记者联系上受害女子邓某及其父亲邓某高。后者透露,邓某现年16岁,有智力障碍,在宋家乡上初一。
邓某高称,他2012年开始外出打工,邓某的堂伯邓某云主动要求将邓某寄住在他家。按邓某的说法,入住近10天后,她遭到性侵。邓某、邓某的姨婆和邻居告诉南都记者,此后两年间邓某云又几次在夜晚撬门入室对其性侵。今年2月,邓某云又在邓某家,趁无人将邓某强奸,致其怀孕。
邻居称,发现此事后遂告知邓某高,归家次日,邓某云承认性侵并签下补偿协议。邓某高向南都记者提供的补偿协议显示,“经家族、亲友、双方和家长共同协议,邓某云签约之日付邓某家2万元,并送邓某做人流手术,在手术完成后再付3万元”。协议上有多名在场人的签名和手印。
邓某高向南都记者透露,签完协议、做完人流手术后,他们还是报了案。8月3日,宋家乡派出所受理了此案。
宋家乡派出所方面向南都记者证实,正在调查此案,具体案情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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