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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俊山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曾威胁总后部长 你别挡我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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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8-10 18:09:26

 军事法院认定谷俊山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剥夺中将军衔。 2015年8月10日,军事法院依法对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谷俊山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剥夺中将军衔。案件审理期间,军事检察院补充起诉谷俊山犯行贿罪。

最新一期《凤凰周刊》刊发封面报道《谷俊山贪腐内幕》,揭幕谷俊山的升迁之路,披露黑幕调查过程的曲折和艰难,以及谷俊山的落马对军中的影响。据悉,2011年,专案组在对谷俊山调查期间,有军内传闻称,谷俊山对总后某部长说“别看你是军委委员,总后部长,我让你离开,你就得离开,你别挡我的道,我也不挡你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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