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先华与刘永翠(被害人之母)同居,刘永翠前夫之女梁某与其共同生活。2014年1月18日梁某与王先华在另一间卧室同睡。当晚,王先华将梁某强奸。最终,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王先华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伟新介绍说,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由前10年占全部刑事案件总数的10%左右,降为占4%,平均每年约5万件。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基本涵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主要类型,对社会具有重要警示作用。无辜被害人的遭遇需要社会广泛关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需要公众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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