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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森林公安局政委陈东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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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2-28 19:44:43

      日前,屯昌县纪委对县森林公安局政委陈东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东在担任屯昌县林业局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屯昌县纪委审议,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屯昌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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