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7点20分左右,有市民向记者爆料称,历下区按察司街北东头的青龙街菜市场,有人在垃圾箱内发现了一个死婴,孩子已经一岁多了。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上午9点半左右,记者赶到青龙街菜市场的事发现场,刚走进菜市场,就看到几名商贩聚集在一起讨论死婴的事情。“谁这么残忍,把小孩丢在垃圾桶,孩子太可怜了。”一商贩愤怒地表示。“早上7点多我去垃圾桶收垃圾的时候,发现垃圾都在地上,我当时很奇怪是谁把垃圾弄出来了,过了一会听到一个卖水果的说,垃圾桶里有一个小孩,昨天晚上10点多有警察来垃圾桶调查了。”菜市场的一名保洁人员告诉记者。据一名商贩称,垃圾桶里的小孩被发现时就已经死了,看起来有一岁多,但不清楚是男孩女孩。菜市场很多商贩都表示听说了垃圾桶里面有死婴的事情,但具体原因并不清楚。记者了解到,由于事情发生在25日夜间,菜市场很多商贩已经收摊回家,因此并没有商贩目击到事发过程。至于孩子是在遗弃前就已经死亡还是遗弃之后才没有生命体征的,尚不清楚。在走访中,记者发现青龙街菜市场有多个摄像头,随后记者来到了青龙街菜市场的值班办公室,经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员同意,记者调取了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记者在监控录像中看到,25日21点30分29秒时,画面中出现一名身材中等的男子提着一个白色塑料袋走近事发垃圾桶的旁边。30分43秒,这名男子低头在垃圾桶里翻东西,之后从里面提出一个黑色塑料袋,走向路对面的石头上。32分55秒,男子坐在石头上拆开手中的黑色塑料袋,发现是一名婴儿后又将拆开的塑料袋包好并放回垃圾桶内。在此期间有两名路人经过。33分28秒,男子离开。记者了解到,监控中的这名男子可能只是发现弃婴者,并非遗弃者。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详细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表示,如果孩子在遗弃之前还有生命体征,那么遗弃者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遗弃罪;若遗弃人有抚养义务,也就说是孩子的监护人,那么这个人就构成了情结比较严重的不作为杀人罪;如果孩子在遗弃之前没有生命体征,这种情况下不论遗弃者与这个小孩是什么关系,入刑的可能性都不大,但已经构成了侮辱尸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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