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国内 > 正文

毕节男子因感情纠纷 潜入家中强奸幼女致3死一伤

文章来源: 作者:
字体:
发布时间:2016-11-22 09:39:35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故意杀人犯、强奸犯徐光忠执行死刑。被告人徐光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一案,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徐光忠提出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31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0375888.cn/news/guonei/2016-11-22/320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