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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惠州江北华贸一服装店试衣服,看见摄像头正在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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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19 09:19:27

今日,市民李先生向记者反映,12月17日下午5时20分左右,他的妹妹李女士在市区江北惠州华贸天地购物中心(以下简称“华贸中心”)三楼某服装店试衣间试衣服的过程中,发现与试衣间相连的仓库内装有一个摄像头,拍摄下了她试换衣服的画面。事后,李女士报了警。

事件经过
李先生向东时记者介绍,12月17日下午5时许,李女士和家人一起到惠州华贸天地购物中心三楼某服装店去买衣服,当日下午5时20分至30分之间,李女士在该店一个试衣间内先后试了两件上衣、两条裙子。刚开始,她是侧着身体试换衣服的,后来扭过身来才发现,与试衣间相连的仓库墙壁上,竟然安装有一个摄像头正对着试衣间,当时仓库门没有关好,她试换衣服的过程被拍了下来。
事后,李女士报了警。接警后,惠城区公安分局江北派出所办案人员到达现场,拷贝了视频并组织当事双方协商解决此事,一直持续至当晚10时左右,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回放的瞬间我确实看到了视频,而且是高清的,这不可能是店家的失误。”李先生介绍,在协商过程中,店家想补偿李女士一件售价320元的衣服了事,但被她当场拒绝。她认为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犯,店家却用这种态度解决问题是在敷衍她。
李女士表示自己经常光顾这家店,虽然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但该店存在这种漏洞应该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冬天穿的衣服厚还好一些,如果夏天被拍到,还真是不敢想象。“我在试衣间换衣服的过程中,还有一个店员直接进来货物间拿衣服,这说明这家店在管理上是有漏洞的,如果视频被人故意放到网上去,我的损失又该谁来负责。”
“从事发到现在不管是这家店,还是华贸管理方来一个电话都没有。”今日下午3时许,李女士再次来到该服装店讨要说法。“我们管理上确实存在问题,这个我向你道歉。”一位自称该店店长的骆女士介绍,她上个月底才来到该店上班,货物间内的摄像头本来就有,她也没有权利去动。平时,该店试衣间连接货物间的门都是关着的,摄像头主要也是为了防止有人随意进入仓库内,导致货物丢失的。
事后协商过程中,她向上级反映了相关情况,该店愿意补偿李女士一件上衣外加一条裙子,但李女士没有同意,如果谈不下来最终也只能走法律途径。

记者走访
东时记者现场发现,该店一间试衣间确实与一间仓库相连,仓库门上还贴有一张打印着“仓库重地随手关门”字样的提示。该店骆店长以及后来赶到现场的华贸中心招商运营二部李伟表示,试衣间是为女顾客试衣服所用且为仓库重地,确实不太方便让人进入,如果媒体记者确实想了解,还需要与华贸中心策划部联系备案。
现场,该店店长、华贸中心管理方、李女士再次协商解决此事。对此,李女士要求赔偿5000元现金,并将视频删除且保证不能随意传播。该店店长当场表示肯定不会将视频传出去,但经请示该品牌区域经理后,无法满足李女士赔偿5000元的要求。随后,李女士表示愿意做出让步,只需补偿折扣后价值3000元的衣服即可,该店及华贸中心管理方再次协商表示15分钟后给李女士回复。“后来,她们不愿意给任何补偿,让我们走法律途径。”李女士电话中说,最终她们还是没有谈拢。

警方
将视屏拷贝组织当事双方协商解决
“我们确实接到了这样的报警。”今日,惠城区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接到报警后,惠城区公安分局江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将视屏拷贝并组织当事双方协商解决此事。
警方在现场发现该店试衣间与一间仓库相连,仓库内是装有一个摄像头,仓库门开启时刚好对着试衣间。后来,他们通过排查视频发现,当时仓库门确实没有关好,留了一条缝,没有完全拍到李女士试衣服,视频也让李女士看了。
后来,警方组织当事双方进行协商,但最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警方只好建议当事人去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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