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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撞死骑车人被告赔偿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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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15 11:47:41

 13日,南京首例行人“撞死”骑车人案审理。检方指控,被告人李某横穿马路造成骑电动车老汉避让不及撞上李某后摔死。李某逃离现场,应负事故主要责任,法定刑应在3年以上。李某已赔偿死者家属26万,案件择日宣判。

李某某横穿马路时,造成骑电动车的老汉徐某某避让不及,撞上李某某后摔倒,李某某看对方摔在地上不动弹,就问对方要不要去医院,对方没有反应。在路人报警过程中,李某某悄悄离开现场。最终法院判李某某赔偿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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