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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或将须人大审批 中央不对地方债务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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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25 13:16:27

原标题:地方债或将须人大审批 中央不对地方债务兜底

本报记者 周潇 北京报道

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六大主要任务,“着力防控债务风险”首次位列其中。

多位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的地方财政系统人士表示,首次提出将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表明未来地方债务也要走预算程序,经地方人大审批;明确责任落实,则表明中央不会对地方债务进行兜底,各级政府需对本级政府债务负责。

前几日,中组部印发改进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

系统内人士表示,上述文件勾勒出债务管理的大致框架,未来如何落地,还有待中央更明确的方针出台。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一些省市已经开始着手相关准备工作,来对接中央文件。

债务管理提上议程

从8月初开始,持续两个多月的全国债务大审计,至今仍未有任何公报出台。系统内人士表示,有些地区的债务已经非常惊人。今年上半年一份针对部分地区的债务审计报告,也说明某些地方债务规模、增长速度都暗含着不小的风险。

据云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云南财政厅今年就曾以省政府名义,下发过加强债务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是一个关于债务控制的总体框架和思路,这跟最近中央出台的政策并不冲突。

今年8月份,江苏省则出台了一个更具体的控制方案。当时,江苏省正被媒体质疑,可能是国内债务风险最大的省份。

江苏省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李豫平表示,政府债务举借主体很多,包括城建部门、发改委等,单单财政部门发文进行债务控制,难以达到效果。地方控制债务,需要上升到党委政府层面。

中组部下发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表示,可以借鉴金融机构对借贷员的考核机制——相关领导干部,需要对其任内批准通过的任何一笔债务,负责到底,这样能减少举债的随意性。

各级政府各自负责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明确责任落实,省区市政府要对本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

上述云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表明中央不会对地方债务进行兜底,这是“防控债务风险”中最重要的内容。财政系统一贯表示,各级政府对本级政府债务负责。

此前,一些地方政府对中央兜底地方债务,尚存一丝侥幸心理。这种依赖也并非全无道理。有业内专家表示,地方政府债务之所以膨胀得如此之快,很多是因为2008年中央政府“四万亿”刺激计划,要求各地配套;在当时银根宽松的背景下,各地政府纷纷举债上马各种项目。

一位浙江省财政官员则表示,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这倒是最新的提法。浙江省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是四本账目;债务管理不在其中,仅是计划。现在则明确提出要将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这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表明未来债务的审核,可能要经各级人大审批通过。

具体细则有待落实

经济工作会议仅给出了未来债务管理的大致方向,而债务管理还有一系列具体问题,亟待落地。

比如举债程序。李豫平表示,关键要限制执政长官举债的权力。可以在政府各职能部门之上设立一个领导小组,也可以通过多部门的联席会议。

比如债务风险的上限。上述云南省财政官员表示,针对债务风险,国际上有不同的标准。欧盟要求债务余额不能超过GDP的60%,日本规定债务余额不能超过GDP的100%。

有业内专家表示,国内债务控制多以GDP作指标。但GDP本身有水分,在地方追逐GDP的过程中,往往有夸大GDP规模的冲动。以GDP的增幅来确定债务增长规模,不是很靠谱。而地方的财政收入相对实在,在债务规模控制中,应该引入地方财政收入这一指标。

再如,将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哪些债务应该纳入,哪些债务不纳入,这也有待中央文件的明确。

地方财政官员表示,现在对于债务分类,各部门有不同的口径,这项基础工作需要推进。中央只要明确对债务分类管理,地方实施起来,难度不大。但更长远的,诸如生成“资产负债表”,还有赖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这项改革也有很多技术层面的基础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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