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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三公”紧箍咒:国务院连续发文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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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25 13:17:25

原标题:年底“三公”紧箍咒:国务院连续发文约束

年终将至,“三公”经费监管再念紧箍咒。

近日,国务院连发两文,对公务接待等“三公”内容做了更严格的限制和规定。其中,由国办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申了督查和问责的力度,而12月8日中办和国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更是提出了38项禁令。

“三公经费只要把预算管好了,就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因此新出台的管控文件,其要点必须是支出标准和支出需求的评估机制。”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史上最严禁令

“三公经费的管理最近十年可能发了不止几十个文了,这一块为什么受到高度关注?因为它很敏感,它的支出受益者不是普通大众,而是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特殊群体。”王雍君说。

实际上,此次由中办国办印发的《规定》,也是在2006年《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基础上进行的全面修订,幅度较大。修订后共26条,其中,15条为全新内容,7条进行了大幅修改。

新规共提出了38项禁令,包括11项“禁止”事项和27项“不得”要求,堪称史上最严格的针对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日前在对《规定》的解读中指出,新规旨在解决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制度和标准,创新管理机制,推进社会化改革,强化监督问责。

新规对公务接待的标准、规格进行了细化和重申。规定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除了限制标准,《规定》在创新管理和改革上着墨也较多。提出了深化公务接待管理体制改革、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转制改革、机关所属接待资源集中统一管理改革等四项改革。

为了便于督查,《规定》还要求建立接待清单制度,实现接待“留痕”。要求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并将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不仅是中央发文,地方各省市也出台了各类规范三公、厉行节约的规章制度。如安徽省财政厅就于今年8月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副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住套间,费用上限标准600元/天;正、副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住单间或标准间,费用上限标准300元/天;处级及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费用上限标准150元/天。

在今年年中各省陆续公开的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中,各省三公预算金额都有大幅减少,多数省份为第一次公开此项数据。

同时,地方纷纷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督查力度。记者获悉,今年安徽就因三公经费查处违规问题98件,处理责任人17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7人。

管好预算是根本

多位财政专家均表示,管好三公经费的源头和核心在于管好预算,杜绝“预算外”。

“关键还是在于钱的源头,如果这个单位在预算外有可以自由支配的钱,问题就很难说了,所以还是要把预算真正严格起来,我们的全口径预算喊了这么多年还是不完整”,著名财政专家、中国财政学会顾问何振一说。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则认为,“真正的管理控制的措施应该就是预算,说简单一点就是对三公经费建立比较严格的支出标准,这是比较核心的问题,其他的追查可以作为辅助。”王雍君说。

此外,预算一定要做到位,要有一个三公经费支出标准的需求平衡机制,这个评估机制就是确认三公经费合理开支的水平和总量,以及经费的结构,这种需求评估机制和标准支出定额,应该纳入到三公经费的预算中去,或者单独编制三公经费的预算。

“咱们国家在预算管理上漏洞还有很多,外国有财政法,我们由预算法代替了,这应该是个实体法,而不是个程序法,不能只规定怎么报、批”,何振一说,“自由裁量权也让一些部门完全脱离了人大的监督,所以应该在《预算法》上使劲”。(编辑马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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