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豫政教督〔2012〕199号)的要求,2014年新华区将接受省级验收和国家认定,辖区内10所局属初中同时参加验收。为此,市教育局定于4月初对新华区辖区内局属学校进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验收,请有关学校做好验收准备。督导评估安排如下:
一、 评估验收领导小组
组 长:邱红标
成 员:鲁文新 张国顺
二、 评估组成员
第一组
组 长:鲁文新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樊红超 市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成 员:张朝华 市教育局普教科主任科员
李 刚 市教育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程丰山 市教育局仪器站科员
封 蕾 市教育局督导室督学
验收学校:七中、八中、九中、十四中、育才中学
第二组
组 长:张国顺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任 伟 市教育局普教科主任
白天毅 市教育局信息中心主任
刘国政 市教育局督导室副主任
李 岩 市教育局督导室督学
谢明科 市教育局仪器站科员
验收学校:十二中、四十二中、四十三中、实验中学、四十六中
三、成员分工
1、学校设置与班额: 任 伟 张朝华
2、校舍建设、教育信息化化基础设施:白天毅 李 刚
3、设备设施和场地: 程丰山 谢明科
4、教师:樊红超 刘国政
5、质量与管理:李 岩 封 蕾
四、评估验收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估验收工作程序
1.学校校长简要汇报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2. 查阅档案资料;
3. 实地查看学校;
4. 汇总检查结果;
5. 评估组就评估验收工作进行口头反馈;
6.督导结果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贯彻意见精神的要求开展工作,一切从简,不得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欢迎字幕;不摆放水果、鲜花,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及随行车辆;工作用餐安排自助餐,不饮酒;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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