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7岁丽水女孩小瞿被表姐表姐夫逼迫卖淫案,一审有了判决结果。
5年多前,小瞿13岁,还在上小学,被表姐陈某和表姐夫季某骗走,卖淫长达4年。去年4月15日,小瞿在小姑父的帮助下,实名注册微博,写下了自己四年里非人的遭遇。
今年7月2日开庭,距此案立案调查已经过了近1年半,其间,调查一波三折,由温岭市检察院移交到台州市检察院,台州市检察院受理后,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期限三次。而表姐陈某和表姐夫季某涉嫌的罪名也是几经波折。
此案前后开庭3次,最后一次开庭是针对小瞿等女孩被迫卖淫次数的认定。从去年4月开始,媒体一直关注小瞿姑娘的命运,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魏勇强、廖志松律师给小瞿提供了法律援助,在庭审中,他们作为小瞿的诉讼代理人出庭。
经过审理,台州中院判决,季某因组织卖淫罪,被判死刑,缓刑二年执行,陈某也获此罪被判无期。另一被告人项某在庭审期间,因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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