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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卧室装摄像头 录下妻子出轨证据勒索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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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13 17:12:12

【男子卧室装摄像头 录下妻子出轨证据勒索5万元】李某长期拉货跑长途,一个月有大半时间不在家,久而久之怀疑妻子出轨。于是家里安装微型摄像头,还真拍下妻子出轨视频,气愤之余向妻子及情人提出“给5万块就了结”…老婆报警后李某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丈夫怀疑妻子出轨,在家里偷偷安装微型摄像头,结果发现了妻子出轨的证据。气愤之余,丈夫向妻子及其情人提出“给5万块就了结此事”的要求。妻子不堪敲诈,向公安机关报案。昨日,沛县法院审结这起案件。

  现年40岁的李强是一名驾驶员,一双子女留在老家由父母照顾,李强和吴婷夫妻俩则在沛县县城租房住。由于李强要拉货跑长途,一个月有大半时间不在家,久而久之,他开始怀疑妻子是不是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情。

  去年11月,为了掌握妻子的日常言行,也为了让自己安心,李强从网上购买了一个微型摄像头,装在了卧室里。悄悄装好后,李强带着忐忑的心情出发了,他需要跑一趟长途,20天左右才能回家。

  在李强出差的20多天里,每天晚上都会有一名陌生男子留宿在他家。当李强看到妻子和陌生男子亲热的视频后顿时失去理智。李强将妻子和他人发生关系的图片打印出来,交给妻子的家人传看。妻子吴婷知道自己理亏,妻子的家人也不想将事情闹大,一直找李强求情。气得发疯的李强要求妻子以及妻子的情人拿出5万元钱,否则就将照片和视频传播出去。

  当李强提出要钱的要求后,妻子的情人自称没钱,拒绝私了。妻子见情人胆小怕事,自己又拿不出钱来给丈夫,无奈之下以受到敲诈为由,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侦查后,李强对自己要挟妻子钱财的事情供认不讳。检察机关以敲诈勒索罪向沛县法院提起公诉。

 

  沛县法院在审理查明上述案件事实后,考虑妻子在本起案件发生中存在一定过错,且李强虽已实施犯罪行为,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且其行为得到了妻子的谅解。法院根据上述量刑情节,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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