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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校车事故每户遇难者家庭获赔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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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13 17:18:40

 湖南湘潭校车事故续:每户遇难者家庭获赔56万元

 

 

因提前到家下车,4岁男童杨广幸免于难。虽然奶奶后怕不已,年幼的他仍只顾与姐姐打闹 摄/法制晚报记者 蒲晓旭

 

湖南湘潭校车事故续:每户遇难者家庭获赔56万元

 

乐乐旺幼儿园目前已经停课,园内已不见老师和孩子的身影,只有两位响塘乡政府的工作人员留守 摄/法制晚报记者 蒲晓旭

 

湖南湘潭校车事故续:每户遇难者家庭获赔56万元

 

长沙交警支队岳麓大队的民警在事故现场勘查 摄/法制晚报记者 蒲晓旭

在遇难的8名幼儿中,有5人来自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干子村:黄文博、刘星晨、佘楚婷、刘意希和周子轩。

据黄文博、刘星晨、佘楚婷和周子轩的家长介绍,干子村的五位遇难者家属,分别于昨天下午和晚上,与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部门签署了赔偿协议,每户家庭获赔56万元。

“死去的孩子是回不来了,我们5户家长都签了协议,赔偿都是一样的,一次性赔偿56万元。”刘星晨的爷爷刘洪奎说。

据刘洪奎与遇难幼儿周子轩父亲周立强介绍,他们准备于7月15日,与干子村其他几位遇难幼儿家长一起,前往位于长沙雨花区黎托的殡仪馆火化孩子遗体。在这之后,他们可以拿到所有的赔偿。

除这56万元赔偿款,黄文博、刘意希和周子轩因为在幼儿园购买了每学期20元的意外保险,这三位遇难幼儿的家属获得了8000元保险赔偿。

而对于其余遇难幼儿家属的赔偿情况,周立强和刘洪奎均表示不知情,并表示其余遇难幼儿属于湘潭等地区,各地赔偿标准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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