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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广播电视台采、编、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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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1-13 18:14:22

平顶山市广播电视台采、编、播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对平顶山市广播电视台采、编、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广播电视台采、编、播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PZC2014-0045Ag-36703

2.3 建设地点: 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 期:60日历天

2.6项目主要采购内容:摄录、灯光硬件、虚拟演播室、非线性编辑网、播出系统改造等。

2.7 标包划分:A包:摄录、灯光硬件部分

B包:虚拟演播室部分

C包:非线性编辑网部分

D包:播出系统改造部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资格证;投标人为供应商的须具有生产商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投标人需具有2011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所投产品具有入网认定证书和测评报告。

3.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1月 13 日~2014年 1 月 17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中段湖光花园大门西)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产品入网认定证书和测评报告、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011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份),到平顶山市中兴路长安宾馆三楼会议室领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平顶山市长安宾馆三楼会议室。

4.4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单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4 年 2 月 17 日 9:00 点整。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和《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695798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0375-6199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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