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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向政府讨债 被批"不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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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1-16 19:25:07

)从2011年到现在,最让叶县人李某头疼的事情就是向舞钢市尹集镇政府讨要工钱。

  “为了这事,我们三年里从叶县到舞钢不知道跑了多少趟,来回也得上万里路,吃住行费用花了好几万,就为讨回那一百多万的欠款。”

  2011年3月,李某在朋友的介绍下得知舞钢市尹集镇柏都社区正在搞建设,想着通过做工程能让乡亲们致富,李某便同其他几人合伙承包了尹集镇柏都社区4号楼共5层的建设工程,总造价2511388.1元。

求助行为惹怒政府领导 称其“不仁义”

  李某向记者介绍,几个月后工程完工,期间尹集镇仅向他们支付了93万的工程款,剩余的150多万到现在都未结算。

  这三年多时间中,李某等人多次来到该镇政府讨要剩余款项,但一直未解决。

  “一到逢年过节的时候,跟着我一起干的老乡们就问我要工资,因为这些事还闹过矛盾,可是我实在没钱了,家里全部的积蓄包括借的高利贷都投到这个工程上了,却没想到镇政府一拖就是三年多。”

  2013年11月份,李某等人又去了尹集镇政府,镇领导称镇上一千多万的抵押贷款月底到账,承诺他们到时所有欠款一并付清。然而,到了月底,镇政府并未实现他们的承诺。

  “这几年,像类似的还款计划,镇里已经承诺过多次了,最后还是分文未见。”随行的讨薪人刘某对记者说。

  无奈之下,李某带着工人到舞钢市劳动监察大队立案,但被告知已经过了2年的有效期,讨要起来比较困难。

  据李某反映,镇里最近的一次承诺是,腊八节当天先给一部分。但是,腊八节当天,他们来到尹集镇政府时,得到的不是久拖不给的工钱,而是劈头盖脸的埋怨。

  该镇纪委书记卢晓辉对他们说“你们也太不仁义了,镇里没说不给你们钱吧,你们去找劳动局,找媒体干什么?鄂尔多斯破产了你们知道么,那里干工程要不到钱的更多,你们急什么?”

  “他们欠我们的钱三年多不还,竟然还这样说我们,到底是我们不仁义,还是尹集镇政府不讲信用?我们全部的家当都投在这个工程上了,能不着急么?”令李某等人气愤的是,竟被镇政府倒打一耙。

  2011年2月25日,《刑法修正案(八)》中已将“不支付劳动报酬”正式入罪。司法解释将恶意欠薪罪名正式确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年1月23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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