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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策划“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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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2-25 17: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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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从全市学习贯彻新《消法》暨201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今年平顶山市“3·15”纪念宣传活动内容丰富。

    据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秋生介绍,今年“3·15”活动从即日起至3月31日。主要内容有:市消协与省消协联动公开征集消费者反映强烈的 “霸王合同”和侵权案例。征集的消费领域有:家政服务行业、房屋中介行业、预付式消费、电信服务行业、家用电子类产品(家电、手机等)、网络购物、汽车消 费等。其间将召开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以“新《消法》·新责任”为主题进行座谈交流;在全市各类媒体宣传新《消法》和消费维权 知识;组织相关单位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3月15日上午9时,市消协将在市区光明路中段双丰商城门前举办“3·15”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开展消费维 权受理活动,设立咨询台、识假辨假台,受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现场解决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举办“诚信承诺企业联盟”签名及授牌活动。

    另外,为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力度,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价格欺诈、 服务陷阱、乱收费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市消协将于“3·15”期间主要针对是否依法办事、收费是否规范、办事是否公开、服务是否优质、是否认真负责等5个 方面,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调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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