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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宝丰县救助苦难群众52614人 发放资金三千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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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14 10:34:27

 鹰城网从宝丰县民政局了解到,截至6月底,该县共救助困难群众52614人,发放救助资金3507万元,其中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628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44万元、五保供养资金216万元、医疗救助资金274万元、孤儿救助资金22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9万元。

    为做好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该县民政部门按照要求,严格核定救助对象,同时强化动态管理,低保、五保对象每季度调整一次,各乡(镇)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将各类对象变动情况和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批。

    此外,该县还及时落实对象的待遇,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200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100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35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2220元;孤儿每人月补助标准600元。每季度集中供养五保资金拨付到各敬老院,其他救助资金全部通过银行转入对象个人存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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