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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教育系统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 公需科目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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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18 17:48:48

 根据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和教育体育局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教育系统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工作,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         各单位职称专干要在培训开始前组织本单位学员学习“汝州市教育系统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管理办法”,传达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教育体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并于培训开始的当天上午到进修学校协助班主任清点本单位参加培训人数、发放学习资料;

二、         凡参加培训班学习的学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准时上课,上课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三、         培训学员要自觉遵守培训管理制度,维护公共秩序,按要求对号入座,按时参加培训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禁止迟到、早退、旷课现象发生,无故不到者,按旷课处理;

四、         上课时不得在教室里高声喧哗、不得接打电话(电话可调到振动或关机)、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在教室里吃零食、不得做与培训学习无关的事情;

五、         上课期间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积极发言、参与讨论、交流,按要求认真完成培训作业;

六、         为使培训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培训学员要保持学校、教室内外环境卫生,不得在学校、教室和走廊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七、         培训学员在学习期间要注意个人形象,言行举止、生活习惯等不得有损教师形象,不得参加与培训学习无关的活动;

八、         培训学员禁止带小孩入班学习。

九、         班主任教师要做好班级管理工作,负责安排班长、组长、每天的值日生,负责本班的报到和出勤情况、卫生与安全工作、作业收交等情况,组织本班学员研讨、交流。

十、         班主任要严格执行一天四点名制度,当天将考勤情况上报备案,培训结束将考勤汇总表报研训处;

十一、              培训结束要对学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项目分培训考试、出勤、学习笔记三项,满分100分。培训考试占30%: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考卷进行考评、打分,严禁抄袭,发现有抄袭者取消本项成绩;出勤占40%:凡在培训期间迟到、早退累计四次以上、旷课一次以上、请假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培训资格;学习笔记占30%,要记录全面、清楚;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

十二、              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十三、              没有获得教育系统继续教育证书的,由各单位统一登记,报进修学校研训处,每人交一寸照片一张,工本费五元。

十四、              需要安排住宿的,请于开始培训前一天,到学校财务室办理手续。

 

汝州市教师进修学校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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