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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检察院“小崔送法”到中学 对未成年进行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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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5-14 11:10:47

  鹰城网讯 “拇指是功能性手指,如果你们不小心给同学的拇指造成骨折以上伤情,属于重伤范畴,那就可能触犯刑法了。”面对“校友”的提问,叶县检察院检察官小崔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这是检察官小崔在回母校与同学们进行青少年犯罪预防座谈时的一幕。5月12日下午,曾在叶县辛店镇中学就读过的检察官崔晓鹏,又回到了母校,而这一次回母校,崔晓鹏则是以检察官的身份,为青少年如何保护自己,避免触犯法律,与自己的学弟学妹们来了一次面对面的交流。

  “你们认为什么是犯罪呢?”小崔用简单的问话提起了同学们的兴趣。“犯罪就是抢劫、就是打伤人、就是偷东西”,同学们七嘴八舌的回答着。面对这位曾和自己就读同一学校的学长,同学们没有了以往的腼腆,纷纷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在听完同学们的回答后,小崔和他的同事们对同学们的回答进行了点评和更正,使同学们对什么是犯罪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近年来,叶县检察院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司法理念,以多种渠道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该院通过法制讲座、法制座谈会、普法宣传栏、普法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犯罪。青年干警送法回母校是结合该院青年干警比重较大的院情开展的一项新的送法形式,也更能为广大的“学弟学妹”们接受,是送法进校园方式的又一次创新。(蔡长伟 崔晓鹏 丁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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