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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东区司法局获全省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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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11 11:30:49

  鹰城网讯   近日,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平顶山市卫东区司法局荣获2014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的殊荣。

  该局在市司法局和卫东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各项承诺,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走基层、听民意、察民情、办实事”活动,深化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坚持领导带头与全员参与相结合,及时成立机构、下发文件,确保组织部署到位;坚持强化措施与开展活动相结合,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让人民满意”、“创先争优”和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等活动结合起来,注重突出司法行政特色。

  坚持自查自纠与开门纳谏相结合,在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同时,扎实开展重点处室评议和各种专项治理,切实找准存在问题。

  坚持行风评议与服务民生相结合,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加大自查自纠和整改力度,严格高效文明执法,依法诚信文明执业,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为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提高法律服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坚持政务公开和法律服务事务公开,落实评议工作责任制和奖惩机制,先后在机关公务员中开展了行政效能专项治理,实行了签到制、请销假制、公务去向登记制等,严肃考勤制度。机关干部每人一个监督台签,每人一份公开承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使全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有新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有新好转,职能作用有新增强,司法行政形象得到新提升,得到了群众的肯定。(赵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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