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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检察院落实举报规定 推进反腐倡廉规范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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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4 10:26:09

  鹰城网讯 全国检察机关第17个“举报宣传周”于6月23日—26日统一开展,本网就平顶山市检察机关开展的“举报宣传周”活动采访了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卢风欣。

  本网:请您谈谈本次举报宣传周的主题和内容是什么?

  卢风欣:今年“举报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落实举报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和规范司法”,即深入推进修改后《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建立依法有序、及时高效的举报工作体系;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举报权利,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坚持通过规范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坚持依靠人民群众推进规范司法。

  本网:平顶山市检察机关将采取哪些形式开展举报宣传?

  卢风欣:全市两级检察院的检察长按照省检察院的要求统一接待来访群众,现场接待、处理群众举报,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围绕宣传重点,充分运用报刊、电子屏、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发挥检察院网站和12309举报网站的主阵地作用,并利用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体,全面、系统、有效地开展举报宣传,动员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职务犯罪线索。

  本网:请您谈谈平顶山市检察机关2014年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要情况。

  卢风欣:我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突出办案重点,狠抓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在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职务犯罪举报工作得到新加强。一是举报线索管理水平有较大幅度提升。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线索216件;规范开展署名举报线索核实答复工作,共开展实名举报线索核实45件。二是举报初核工作规范开展。2014年,两级检察院举报中心严格按照规定,把涉及民生民利,尤其是涉众型举报作为重点,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优先组织初核,共初核举报线索17件、移送立案4件。三是举报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认真把好举报宣传、风险评估、线索管理三道关口,注重举报线索受理登记、审批分流、初核答复三个环节,采取完善机制、专项检查、强化初核三项举措,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职务犯罪查办工作取得新成果。一是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2014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6件154人,其中大要案105件、县级干部18人、科级干部25人。根据省检察院指定,查办了周口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洛阳市委原常委、秘书长谭建忠等厅级干部重特大贪污受贿案,受到省纪委和省检察院的一致肯定。

  二是进一步加大渎职侵权犯罪查处力度。2014年共立案69件90人,其中,重特大案件57件,包括县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29人。市检察院发挥侦查一体化优势,采取领办、提办、交办等措施,努力破解渎职侵权查案工作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干扰阻力大的“三难一大”难题,共初查案件线索交基层院办理18人。平顶山市检察院办理的省卫生厅原副巡视员赵连周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挪用资金案,是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犯罪嫌疑人职务最高的渎职案件。

  三是切实保障民生民利。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查办房地产税费征管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活动,立案查处3件3人,督促全市房地产企业共补交税款2.33亿元;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即查办涉及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领域犯罪21件31人,社会保障和专项款物管理领域犯罪11件19人,教育、医疗卫生领域犯罪4件7人,新农村建设、惠农资金管理等涉农领域犯罪3件3人;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53件64人。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得到新发展。2014年共开展警示教育196场次,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90件,推动建立制度72项,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743件。围绕民生领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和科研经费审批、拨付、管理与使用情况,开展预防调查47次,推动建立制度58项。与市国税局等部门建立预防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行业预防。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宣传,在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大赛中,我市拍摄的《白发亲娘》荣获全国特等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本网: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有何工作思路?

  卢风欣: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规范司法为抓手,认真履职,积极作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一)全面提升举报工作水平。一是发挥好宣传引导作用,鼓励群众依法举报、实名举报。在做好举报宣传周集中宣传的基础上,强化日常宣传,增强宣传实效性。认真落实“实名举报件件答复”的社会承诺和举报线索保密制度,加强对举报人事前、事中和事后保护。二是发挥好矛盾化解作用,提升初核效果。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利益而经多次举报未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组织初核。三是发挥好内部监督作用,提高线索管理水平。坚持举报线索统一管理,规范举报线索流转,全面推行不立案举报线索审查上提一级,提高审查质量。

  (二)继续保持职务犯罪查办高压态势。一是围绕惩治腐败高压新态势,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二是围绕提升办案水平新任务,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效果。持续改善案件结构,在稳定数量、保持规模的前提下,把重点放在查办有影响的大要案和群众反映集中、情节恶劣的案件上;持续遵循司法规律,克服季节性办案;持续加强科技强侦,突出侦查信息化运用,加快推动侦查方式向信息化智能型转变。三是围绕侦查专业化新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在落实“三严三实”中,提升思想政治水平,在应对办案考验挑战中提升专业化水平,在“守纪律、讲规矩”中提升纪律作风水平。

  (三)全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一是转变司法理念。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坚决剔除错误思想,主动规范司法。二是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下大气力整治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的司法行为。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对办案全过程实行节点监控、对法律文书和涉案文书统一监管、对律师统一接待,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使用和深化运用,增强严格规范司法的刚性约束。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坚决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以严肃追责倒逼司法规范。(蔡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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