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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出台全国首个《实施办法》推动“纪挺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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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8-18 08:58:03

  “‘十个严守’‘十个禁止’和几项机制,把落实‘纪挺法前’的要求,通过《实施办法》展示了出来,简明扼要,好学好记。”8月17日,曾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平顶山市退休干部毛爱国如是说。

    毛爱国所说的《实施办法》,指的是市委日前出台的《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

    作为全国首个关于“纪挺法前”的《实施办法》,它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产生的?为什么一经“问世”就产生轰动效应?

    问世:千锤万凿出深山

    “《实施办法》来源于工作实践,也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实践。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纪检工作‘重教育防范、重案件查办、重结果运用’的成功经验,为《实施办法》的出台打下了坚实基础。”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刘颖说。

    今年以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要求,用“眼里不揉沙子”的严肃性、认真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走出了自己“重教育防范、重案件查办、重结果运用”的独特道路。

    为了体现廉政教育的“暖色调”,半年来,市纪委组织了大型演讲比赛、廉政美术作品展演、廉政戏剧演出等十余项大规模廉政教育活动,其中投入110多万元,举办20多场大型廉政戏剧《全家福》巡演活动,受教育党员干部2.4万余人(次)。此外,市纪委还出台了《关于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的意见》,组织庭审教育3场,现场受教育党员干部1000余人(次)。

    与此同时,市纪委坚持用纪律这把钢尺衡量党员干部的言行,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1-7月,全市初核问题线索同比增长82.6%,立案同比增长20.4%(涉及县处级干部19人,同比增长280%),党政纪处分同比增长13.2%(县处级干部13人,同比增长250%),并坚持把查办案件的结果运用最大化。4月以来,市纪委主办的“清风平顶山”手机报、“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平台和电视、报纸等媒介,通报曝光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33批90余起,产生了大喝一声、猛击一掌的警醒和震慑,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在坚持“纪挺法前”的工作实践中,针对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懂规矩、小节不守等突出问题及基层纪检工作缺乏抓手、有失规范等问题,我市开始探索研究一套操作性更强的方案,以指导全市的纪检监察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敬如多次主持召开由纪检、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士参加的研讨会、座谈会以及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经过数十次的讨论、磋商、修改,市委书记陈建生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认真研究推敲,精益求精。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也多次提出建设性意见。7月6日,市委《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在千锤万凿后正式出台。

    “《实施办法》的出台,既顺应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要求,又契合了中央纪委关于党内法规起草、修改的规则和精神。我们将全力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早施教、常监管、严执纪、重问责,切实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陈敬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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