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望谟县公安局
望谟县“1.28”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成功告破,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1月28日,望谟县复兴镇18岁男青年黄淼世,与朋友在酒吧聚会凌晨1时左右离开时,被人杀伤,经医生现场急救无效后死亡。当地公安机关接警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迅速抓获逃离的两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岑某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于家属质疑的“家属未到场就尸检”一事,县公安局已经就此事展开调查,并对办理此案的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进行停职处理。关于网上谣传的“摘取器官”一事,州公安局在家属代表、检察院及相关部门的见证下,对受害人尸体重新进行尸检,鉴定不存在摘取器官的情况。
早前报道:
贵州望谟青年街头遇害 警方未通知家属解剖尸体
央广网望谟2月7日消息(记者周益帆)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有媒体报道,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一位因斗殴死亡的当事人黄某的尸体,在家属不知情的状况下,被望谟县公安局解剖。尽管家人已经将黄某下葬,但是心中却还有很多疑问没有被解开:为何公安局不通知家人就做了解剖?解剖对于案情侦破是不是必须的?
黄淼世的尸体已经在2月4号,按照当地的风俗下葬。黄淼世今年18岁,之前在山东务工。1月27号,村里有人家办喜事,黄淼世和另外几个朋友参加完婚礼后,一起去县城的一家酒吧喝酒。根据同去的韦业松对媒体的表述:“不知道为什么,走在前面的黄淼世与另一个朋友被七八名男子拦了下来拳打脚踢,后来,又有几个朋友赶过来,打人者就跑了,10分钟后,接警的民警前来,警方带走他们一方的其余人,现场只留下躺在地上的黄淼世一人。”
黄淼世的堂兄黄鹏世说,当晚他接到了妹妹的电话,说黄淼世出事了,他和黄淼世的母亲就赶紧赶往了医院:
黄鹏世:我跟我二婶婶第一个时间我们先去医院,但是在医院没找到人,然后就到派出所,派出所到里面以后就有几个也是他们伙伴嘛,被伤着的,也是有几个被公安局拉到上面,然后我还是找不到人,我就问值班的公安干警,然后去点人,直接就说我弟弟不在了,就这样子,我说我弟弟名字黄淼世,然后他说黄淼世是死的那一个,但是我们到现场,只看到几个干警在那里,尸体也没看到了。
家人一直希望能见尸体,但是直到第二天11点,辖区派出所民警才通知他们,可以到望谟县殡仪馆看黄淼世的尸体了。但是,黄鹏世说,最终是在一个山坡上看见了弟弟,头部和腹部都有解剖痕迹。
黄鹏世:我不是第一个到山上的,是我小婶婶到山上,还有我大哥到山上,到山上就已经被解剖了,然后还有反正什么都没有,只是拿了一个纸箱的那种垫了一下那种。
记者:公安局跟我说那是殡仪馆的范围内吗?
黄鹏世:不是,是山上,山顶上,那里就是人家做坟墓的,那个墓地。
记者:那个地方离殡仪馆有多远?
黄鹏世:大概有……如果按我们走路的话应该有1.5公里左右。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为什么不通知家属就解剖,黄淼世的家人无论如何都想不通:
黄鹏世:因为我们之前也不知道到底这个中间的环节,在打架之后然后到山上这个环节都做了什么都不知道,并且还不通过我们的允许就解剖了,再说我家里到案发现场也就十来分钟,他们都没有通知。我们就害怕什么器官嘛。
记者在今天拨通望谟县公安局的办公室电话,一位姓黄的警官表示自己一直在处理这个案件:
黄警官:确实因为我们的民警没有按尸体解剖的程序,通知家属还没有到场的情况下就(解剖)已经错了,现在县委政法委在查这个事情,最终查了我们这个警察也已经停职了,查了以后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0375888.cn/news/guonei/2015-02-08/24888.html
新闻热点
新闻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