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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兴路绢纺厂家属院母子二人被打昏后抬走 房屋造强拆 三家公司及派出所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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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8-04 08:33:29

 

7月21日,麻伟玲、胡凯母子居住的6号楼现已被全部拆除。废墟后为名门地产公司建设中的回迁新房。

督查组成员到医院看望胡凯。

7月12日凌晨,河南省平顶山市居民胡凯及其母亲麻伟玲,在绢纺厂家属院的家中熟睡时,遭多名社会人士闯入。母子二人被打昏后抬走,房屋遭到强拆。早在今年5月份,包括胡凯在内的家属院住户曾集中向平顶山市、新华区有关部门和平煤神马集团、三梭公司反映拆迁方存在骚扰住户的行为。

经相关领导要求,7月19日至22日,国家信访局会同住建部及河南省信访局、住建厅等相关负责人组成督查组,赴平顶山市针对此事开展实地督查。新京报记者全程跟访。

中央督查组到达平顶山后,19日当晚到强拆现场实地察看,20日走访麻伟玲、胡凯母子,听取相关单位汇报,前后约谈、走访相关单位负责人60余人。根据督查意见,三梭公司、当地派出所、住建局等单位被追责。目前,拆除工作负责人李某、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事件缘起

强拆者来自一爆破公司

7月20日上午,督查组在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见到治疗中的麻伟玲、胡凯母子。主治医生介绍,胡凯的主要伤情为腰椎横突骨折,麻伟玲为下颌骨骨折。经法医鉴定,母子二人的伤情均为轻伤二级。

经走访当事人及事发地群众,当地警方初步还原了事发经过。

事发的7月12日凌晨,李某、宋某二人组织40余人来到中兴路绢纺厂家属院,对院内部分未拆迁楼房进行拆除。在拆除至6号楼时,拆迁公司钩机负责人彭某安排工作人员胡某、周某进入6号楼内查看是否有人。

胡某上到胡凯所住的3层后,与胡凯发生冲突,继而厮打起来。厮打中,胡凯用一把菜刀将胡某头部砍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拆迁公司见胡某受伤后,剩余人员上楼对麻伟玲母子进行殴打,并将二人抬到楼下空地。随后钩机将胡凯家前后窗户强行拆除。

房屋被拆后,平板车拉住钩机离开。为阻止钩机离开,胡凯爬上平板车。平板车行驶一段路程后被逼停,胡凯随后报警。

经警方调查,事发当晚组织拆迁的李某、宋某等人来自平顶山市鹰豪爆破有限责任公司。二人利用鹰豪公司的拆除资质,组织社会人员40余人,负责家属院的旧房拆除。

纠纷原由

补偿标准一刀切引不满

胡凯向督查组解释,一直未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原因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偿方案一刀切,补偿标准不公平。

根据开发商名门地产公司提供的补偿安置协议,家属院内住户拆迁后可获得一套90平米的新房。新房价格分两部分计算:原住房面积按1:1扣除;剩余面积按1800元/平米补差。此外,如有住户想要大于90平米的住房,超出90平米部分需按市场价购买(约5800元/平米)。

胡凯认为,不管原住房面积是10平米还是40平米,一律按90平米补偿,原住房面积较大的住户就吃了亏。胡凯家原住房面积为31.85平方米,在家属院中属面积大的。胡凯提出:“如果10平米的能补偿一套90平米的,那我们要求一套110平米的。超出90平米部分,我再给他们(名门地产)10万块钱。”

督查组约谈了家属院中另外6名住户,其中3名已签协议,3名未签协议。胡凯的不满在未签协议住户中具代表性。9号楼一刘姓居民对督查组表示,除补偿方案一刀切,超出90平米的部分价格太昂贵。“公司停产后,我们工资每月只1000多元,生活困难。5800元,根本出不起。”

绢纺厂家属院1-13栋楼共有518户,目前尚有70余户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多名住户反映,今年4月份以来,家属院曾发生撬门、砸窗户等骚扰事件,双方对立情绪进一步加剧。

督查定性

企业无权“委托拆迁”

麻伟玲、胡凯母子被强拆的房屋属于三梭公司家属院。经督查组调查,三梭公司即原来的河南第一绢纺织厂,1970年投产,1997年被原神马集团兼并。2008年,集团重组成立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三梭公司成为集团全资子公司。2007年,因经营困难,三梭公司全面停产,职工工资和有关费用依靠向平煤神马集团借款支付。

2009年,平煤神马集团决定对三梭公司原绢纺厂家属院进行改造。集团负责人解释,此举既是为帮助三梭公司摆脱困境二次创业,也是为解决原绢纺厂职工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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