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法律维权:邓超“出轨门”将开庭琼瑶告于正胜诉
近日,北京市朝阳法院证实邓超“出轨门”名誉侵权案将于30日开庭审理。回顾这一年,娱乐圈明星诉讼事例着实不少,如汪峰名誉侵权案败诉再上诉,琼瑶状告于正侵权案胜诉,刘德华遇老赖被欠500万。下面,小编就为大家盘点一下2015年的明星法律维权事件。
标题一:明星法律维权――汪峰名誉侵权案败诉再上诉
12月24日上午,汪峰起诉卓伟等侵犯名誉权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赌坛先锋”未构成名誉侵权,驳回了汪峰的全部诉讼请求,随后,汪峰工作室发微博表示,相信法律的公正,将继续上诉。
标题二:明星法律维权――李易峰起诉“天涯网”言语诽谤
前段时间,李易峰认为天涯网、豆瓣网等网络平台上长期存在大量对其进行诽谤的不实内容,并使用带有侮辱性的言辞对其进行人身攻击,8月11日,李易峰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正式立案。
标题三:明星法律维权――琼瑶状告于正侵权案胜诉称:正义胜利了
日前,琼瑶《梅花烙》诉于正《宫锁连城》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被告于正被判公开道歉,琼瑶获赔500万。历时19个月的诉讼终于尘埃落定,琼瑶激动表示“正义胜利了”。
标题四:明星法律维权――林志颖田亮张亮泉州打官司获赔2.7万
7月下旬,林志颖、张亮、田亮起诉泉州市某公司侵犯他们的姓名权和肖像权。经审理查明,法院判决该公司在报纸上致歉,并分别赔偿他们各2.5万元的经济损失和各2000元的维权开支。
标题五:明星法律维权――刘德华遇“老赖”打赢官司收不回赔款
近日,刘德华内地经纪人金焱透露,刘德华在2013年的巡回演唱会后,负责演唱会的演艺公司却没有按约支付全部制作费。虽经多次催要,某公司始终拖延付款,截至上告法院时,某公司尚欠刘德华500万元制作费未付。
标题六:明星法律维权――白百何名誉侵权案获赔13万元
白百何状告舜网、“秘密APP”编造有关其“商场偷窃”内容,涉嫌侵犯其名誉权案件日前审结。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舜网侵权,需对白百何公开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万余元。
标题七:明星法律维权――邓超“出轨门”名誉侵权案30日开庭
12月25日,北京市朝阳法院证实邓超“出轨门”名誉侵权案将于30日开庭审理。今年6月,三被告在微博中发布针对邓超的内容,并迅速形成“邓超出轨”的微博话题。截至起诉之日,该话题阅读量达到6.1亿,26万人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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