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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6名科级干部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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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8-08 07:24:33

  昨天,市纪委通过“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舞钢市纪委加大力气查办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近期共查处失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案件4起,涉及科级干部6名。

  舞钢市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李素丽(正科级)对该庭人员及卷宗管理不到位,致使其担任审判长的两起案件所涉及的四册卷宗丢失,至今尚未找到。针对李素丽工作中存在的失职错误,2015年5月11日,经舞钢市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李素丽记大过处分。

  2011年3月,时任舞钢市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现舞钢市政协主任科员郭德泉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指定舞钢市某公司为舞钢市猪肉储备单位,且未与该公司签订委托承储合同,致使该公司违规获得国家猪肉储备补贴资金100.32万元。针对郭德泉工作中存在的失职错误,2015年6月1日,经舞钢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郭德泉立案调查。

  2014年7月,时任舞钢市文化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舞钢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洪涛,时任舞钢市文化广电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现任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广耀,时任舞钢市文物办主任龚元亭(因涉及其他违纪事实,另案处理)到贵州省贵阳市参加中国岩画国际研讨会。会议结束后,3人跟随当地旅行社到遵义和黄果树等旅游景点游玩2天,公款消费6573.6元。2015年6月1日,经舞钢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以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对李洪涛、胡广耀立案调查。

  2015年春节期间,经舞钢市文化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何红升同意,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杏枝与时任舞钢市文物办主任龚元亭用公款购买节礼9700元。2015年6月1日,经舞钢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以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对何红升、卢杏枝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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