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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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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15 11:14:29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601666,股吧)编号:2014-03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平顶山市平安大厦会议中心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银志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9人,董事张付有先生、杨玉生先生、张金常先生、杜波先生、白国周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陈寒秋先生因在外就医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6人,监事赵海龙先生、于泽阳先生、王晓明先生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黄爱军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向阳先生、程伟先生、康国峰先生、王和平先生及财务总监王启山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股东以现场方式或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方式进行投票表决,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注:第1项议案《关于修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持有公司1,325,026,750股回避表决;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股东,其持有公司2,199,197股回避表决;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矿为公司关联股东,其持有公司2,070,202股回避表决;平顶山制革厂为公司关联股东,其持有公司1,082,458股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卢钢、蒋鹂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会议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4-035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4日在平顶山市平安大厦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刘银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人,亲自出席及授权委托出席董事15人。张付有董事因另有公务委托涂兴子董事代为出席表决;杨玉生董事、张金常董事因另有公务分别委托张建国董事代为出席表决;杜波董事因另有公务委托裴大文董事代为出席表决;陈寒秋董事因在外就医委托独立董事王兆丰代为出席表决;职工董事白国周因另有公务委托独立董事陈栋强代为出席表决。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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